威尼文学 > 其他小说 > 快穿之反派大人的初恋慕知狸慕庆斌 > 第二十二章 豪门私生子(21)
解决了问题,慕知狸心情大好,哼着小曲下楼,看到坐在客厅里打游戏的慕知笙,让他去给自己去办卡。

而后又喜滋滋晃悠回楼上,手放到门把上的那一刻,心口骤然一痛,慕知狸捂着胸口蹲在身子,透澈的眸子是是怅然若失,怎么突然有一种忘记了特别重要东西的感觉……

孟蕴琼这边电话无人接听自动挂断以后,等过了几分钟他再打过去,里面的提示音就变成了无法接通。

他背靠树干,一手抄在口袋里,一手把玩着手机,过了几分钟又重新打了一个还是无法接通,便绕到慕家院墙外,远远看着慕知狸窗户所在的地方,只瞧见那里被钉死后,他低头轻笑一声,“幼稚。”

手指在屏幕上点了几下,孟韫琼拨了一个电话,电话一接通就直接下达命令道,“位置发给你了,过来接我……”

这边林榛接完电话,顾不得想他怎么跑长兴路去了,当即将会议推掉,拎起西装外套就急匆匆往电梯跑去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孟家的人又惹到这位祖宗了,口气这么冲。

本来半个小时的路程,硬生生用了二十分钟赶到,到了地方他回拨电话,“你在哪?”

孟蕴琼懒洋洋开口道:“慕家大门口。”

“……”

慕家大门口?

他这是抽什么风,慕家一向与孟殊言交好,没事跑到人家门口,等着被人看到后找虐?

车子绕了弯,瞧见站在慕家门口不远处的人,林榛将车子停在他跟前。

孟蕴琼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上,车内空调开得足,扑面而来的凉爽使他眉眼舒展开。

“我说孟大总裁,怎么跑这来了?”等人把车门关好后,林榛将车子调头,随口一问,当然也没指望他回答。

领口的扣子随意解开了两个,孟蕴琼靠在座椅上漫不经心回答:“来这追女人啊。对了,你家那位,你不是用了两个月就抱得了美人归?说说有什么好法子。”

“?!”他们认识三年,从来没见孟蕴琼对哪个女人多说过一句废话,自己一直以为他是个断袖,在没结婚前,还自己的担心清白来着,现在这人对他说追女人?

出门前脑子没忘家里吧?

震惊之余,林榛脚下一个失重,猛然踩了一下刹车,孟蕴琼也没系安全带,猝不及防往前扑去,下意识手掌撑着前方,只听到一声骨头错位的声音。

他想把人驾驶座上的那人从车上扔出去,“……”

手腕处火烧火燎的疼痛传来,孟蕴琼眉头一挑,脸色黑如锅底,气场全开斜视他一眼,该说流年不利吗?

林榛吓得赶紧将车子停在路边,侧过头磕绊着问,“没……没事吧?”

“你说呢?”孟蕴琼咬牙,叫他来是想让他出主意的,不是来谋杀的,稍微转动一下,顿时针扎的剧烈疼痛传来,他咒骂一声,“艹,去医院!”

“这么严重?”林榛怀疑小声发问。

孟蕴琼将不能扭动的右手伸到他跟前,“现在不能动弹,要不我把你手腕也折了,你试试有没有事?”

“……”林榛把多余的话吞进肚子里,一踩油门车子往医院开去。

等从医院出来,孟蕴琼吊着一条手臂,黑着一张脸,浑身散发着别来惹我,谁惹谁死的气息。

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孟蕴琼也会有这么一天啊,林榛跟在后面努力憋着笑,唯恐被他看到后恼羞成怒。

谁知道孟蕴琼背后好像长了眼睛一样,阴测测开口,“想死就尽管笑。”

林榛想起以往的教训,顿时小媳妇样,一句话也不敢多说。

不过医生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,这就等于说孟蕴琼这只手废了三个多月,要当独臂侠三个多月,他一颗心七上八下的的,只觉得阴风阵阵直往脖颈钻,这期间孟蕴琼该不会掐死他吧?

孟家肯定也没人关心他,林榛想到一个赎罪的办法道,“要不你这段时间住我家?”

“看你每天秀恩爱?”孟蕴琼嫌弃问,都结婚两年了,还每天老婆心肝宝贝的叫着,也不嫌腻歪。

他讪讪一笑,摸着鼻子轻咳一声道,“什么叫秀恩爱,那是日常生活,等你有喜欢的人了,说不定会过分。”

“那也不会像你,瞧瞧你现在,每天公司家里两点一线,整个就是个当家煮夫。”

林榛不置可否,要不是因为孟韫琼不方面出面管理公司,当了半个甩手掌柜,他与他老婆早就去环游世界去了。

虽然都知道当初他是追了两个月就把人追到手了,但是外人可不知他们互相暗恋了她整整五年,好不容易把人骗回家了,不继续哄着,万一有一天她后悔了跑了怎么办。

“不过,你刚刚说了追女人。”要不是因为信息量太大,他怎么可能会急刹车,林榛赶紧追问,“什么女人?”

追什么女人能追到那,那一片住的除了慕家,剩余的几家谁家的千金比较出众来着,到底是哪个女人能打动这个人?

“慕知狸。”说着,孟蕴琼脑海中就浮现出她纠结着要不要接她电话的样子,肯定蠢萌蠢萌的,以前怎么没觉得她名字也这么好听?

“卧槽!”林榛掏了掏耳朵,不敢置信嚷着,“慕知狸?她爱孟殊言爱的死去活来的,对你没一个好脸色,你看上了慕知狸?孟韫琼,你脑子没病吧?!”

说着林榛的手就要往他脑门上放,还好他没在刚刚开车的时候说,要不然酿成事故算谁的。

“爪子不想要了?”孟蕴琼侧过身一手挡开,干脆利落解释道,“她失忆了。”

失忆?

林榛消化着这两个字,面露复杂,他知道孟蕴琼这人看着凉薄,实则最重感情,对待任何事都是孤注一掷,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当初自己替他说了几句好话,就敢把全身家当压在他身上。

“失个忆,你就喜欢上人家了?我说孟大总裁你还玩一见钟情,再见倾心的戏码?”拍了拍他的肩膀,林榛劝道,“感情这东西还是别乱碰的好,慕知狸这人你还不了解?万一有一天,恢复记忆了,你要怎么办?找地方哭你都来不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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